一、研究目的:
评价脐带MSC治疗失代偿期肝硬化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疾病:失代偿期肝硬化
伦理委员会批准:是(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学术委员会)
经费或物资来源: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配套经费、
山东省齐鲁细胞治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研究类型:干预性研究
研究设计:非随机对照试验
治疗组:静脉输注脐带间充质干细胞,输注总量4×10^8个细胞,分4次输注,在第0、7、14、21天分别进行一次脐带间充质干细胞输注,输注期间常规药物治疗。对照组:给予常规药物治疗。
1.临床确诊为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
2.年龄在18到65周岁之间。
3.乙肝/丙肝肝硬化经病毒治疗,HBV/HCV病毒载量低于检测水平超过6个月,肝功能仍处于Child-Pugh A级以下或MELD评分>10。
4.其他原因的肝硬化,肝功能代偿不完全。
5.经内科积极至少治疗6个月,病情仍反复加重,至少因肝硬化并发症如大量腹水、自发性腹膜炎、消化道出血及肝性脑病住院1次以上。
6.需间断补充白蛋白及应用利尿剂治疗。
7.白蛋白<35g/L,总胆红素<170μmol/L,凝血酶原活动度>30%(凝血酶原时间<20s),大量腹水控制到中等以下,自发性腹膜炎及肝性脑病(II级以下)已控制,Child-pugh评分≥7分。
8.近一个月内无消化道出血病史,评估近期门静脉高压消化道出血非高危人群。
9.无条件接受原位肝移植。
10.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1.合并肝脏或其他脏器的恶性肿瘤或有既往肿瘤病史。
2.并发消化道出血、自发性腹膜炎、肝性脑病、肝肾综合症以及急性感染发作期。
3.有严重的心、肺、肾或血液系统疾病及衰竭状态患者。
4.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5.过敏体质。
6.有酗酒、药物滥用史,并未能有效戒除者。
7.3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8.研究者认为的患者不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肝病中心朱月永
Email:ezhu066@sina.com
主任医师,教授,肝病中心肝内科副主任,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华医学会肝脏病学分会脂肪肝和酒精性肝病学组委员,福建省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福建省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委员兼秘书。兼任“中华全科医学”杂志编委,“生物医学工程与临床”杂志特约编委,“病毒学报”、“临床肝胆病杂志”、“胃肠病学和肝病学杂志”、“福建医药杂志”审稿专家。承担及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基金、福建省重大科技专项、福建自然科研基金、福建省卫生厅科研基金、福建省卫生专项资金。对病毒性肝炎等各类肝脏疾病、尤其肝脏肿瘤、免疫代谢性肝病有较多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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