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目的:探索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治疗膝骨关节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为后续临床试验推荐合适的细胞治疗剂量。探索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治疗膝骨关节炎的初步有效性。探索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治疗膝骨关节炎的免疫原性。
适应症: 膝骨关节炎
伦理: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1.年龄在40~75周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2.根据美国风湿病协会(ACR)临床和影像学诊断标准,诊断为膝骨关节炎的受试者
3.根据影像学检查结果(膝关节X线正侧轴位),目标侧膝关节 Kellgren-Lawrence分级为Ⅱ~Ⅲ级
4.WOMAC疼痛分项第1项评分至少为4分,且距筛选时疼痛至少持续4周
5.经过常规临床治疗(如:基础治疗、药物治疗),停药后膝骨关节炎不再好转或持续加重的受试者
6.仅单侧膝骨关节炎病变者或目标侧膝骨关节炎病变且另一侧膝骨关节炎症状较轻,无需治疗者且研究者预计筛选期至给药后48周内无需治疗者
7.所有受试者及其伴侣从筛选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同意在试验期间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8.自愿参加临床试验,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给药前2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时间者为准)接受过阿片类药物或其他药物治疗膝骨关节炎或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膝骨关节炎的受试者
2.给药前2周内接受膝关节(目标侧)理疗或使用中成药治疗膝关节炎(目标侧)
3.给药前3月内膝关节(目标侧)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或接受过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或试验期间需接受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受试者
4.给药前3个月内膝关节(目标侧)腔内接受过任何药物注射治疗的受试者
5.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膝关节镜手术或其它与膝关节操作有关的开放性手术
6.诊断为继发性膝骨关节炎
7.半月板撕裂、需要进行手术的半月板损伤或游离体受试者
8.曾接受过或试验期间需进行膝关节置换手术者
9.其他原因导致的膝关节受损,或有累及膝关节的炎性疼痛性疾病或影响关节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一过性滑膜炎、股骨头骨骺滑脱症、骨结核、骨肿瘤、急性创伤关节炎、色素沉着绒毛结节滑膜炎、化脓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代谢性骨病、银屑病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症状性软骨钙化、骨坏死 或活动性感染)
10.有可能干扰膝关节疗效评价的其他下肢疾病,如纤维性肌痛、较明显的腰背疼痛等
11.确诊同侧髋关节疾病并需要医学干预者(如严重的髋关节骨关节炎)
12.目标侧膝关节拟注射部位有皮肤病者
13.在给药前3个月内,患有严重的全身性感染或膝关节局部感染(含皮肤与关节腔内感染)
14.具有恶性肿瘤病史者
15.严重的心脏疾病(NYHA心功能Ⅲ级及以上)
16.有明确的精神障碍史,或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吸毒史者
17.对试验用药品中任何成份可能过敏者
18.实验室检测(任何一项符合):肝功异常(ALT>2×ULN或AST>2×ULN)、肾功能(血肌酐>ULN)、凝血功能障碍(INR>1.5)或严重的血液 学疾病(如贫血Hb<80g/L(3级及以上),血小板减少<75×10^9/L(2级及以上)等);血清白蛋白<30g/L
19.血清病毒学(HBeAg、HCV抗体、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阳性者
20.给药前3个月内曾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五、试验剂量分组:剂型:注射剂;
规格:2.5×10^7细胞/ml;1ml/支用法用量:膝关节腔内注射
第1剂量组:1×10^7细胞/人/次
第2剂量组:2.5×10^7细胞/人/次
第3剂量组:5×10^7细胞/人/次
第4剂量组:1×10^8细胞/人/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六、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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